中国小篮球联赛收费吗-中国小篮球联赛证书
1.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是什么级别的赛事?
2.中国篮球协会是什么级别
3.中国nbl是什么级别的联赛
4.《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整个的,想要,谁可以帮忙?
5.南昌少儿篮球比赛年龄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是什么级别的赛事?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简称CUBA,是中国大学体育协会主办的高校间篮球联赛,其宗旨“发展高校篮球,培养篮球人才”,模式参照美国的NCAA大学篮球联赛形式
共分为四个阶段:预选赛,分区赛,十六强赛和四强赛
(一)基层预赛:(比赛地点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每年9—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所在地各高校组队进行预赛,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比赛办法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大体协、CUBA联赛组委会分会领导下的CUBA联赛预赛承办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基层预赛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区,应用主客场制。
(二)分区赛:
承办单位(比赛地点)由参赛的会员院校提前一年申办,经CUBA组委会评议后选定。
基本上按照地域关系,全国共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赛区。
东南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西南区∶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澳门;
西北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
东北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香港。
东南区:翌年3月中旬——3月下旬;
西南区:3月下旬——4月上旬;
西北区:4月上旬——4月中旬;
东北区:4月中旬——4月下旬。
(三)十六强赛:
男子十六强赛承办单位(比赛地点):分区赛承办院校。
女子十六强赛承办单位(比赛地点):分区赛承办院校。
十六强赛时间:5月中下旬。
(四)四强赛:
承办单位:会员院校申请。
四强赛时间:6月中旬。
(五)冠军挑战赛:
承办单位(比赛地点):符合条件的参赛院校。
比赛时间:每年9月——11月。
注:每届联赛分区赛、十六强赛及四强赛的比赛日程以CUBA联赛组委会的比赛通知为准。分区有16支男篮和12支女篮参赛队伍,共计112支球队得以从预选赛中晋级。
经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第四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006年1月3日)审议通过,符合教育部“六个独立”要求的独立学院可以组队参加CUBA联赛基层预选赛。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一律不得组队参加CUBA联赛。
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要求:
1) 参加CUBA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2) 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7至25周岁,运动员入所代表参赛的高校时年龄为16至22周岁;
3) 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及职业性质的全国联赛(如CBA联赛、CBL联赛、乙级联赛、俱乐部联赛等)的运动员,不得参加CUBA联赛;
4) 在校大员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参加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必须经CUBA联赛组委会批准同意,未经批准参加上述比赛的运动员视为自动放弃CUBA联赛参赛资格;
5) 政治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
6)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打五届联赛
符合CUBA参赛条件的大员在校期间如被地方体工队、俱乐部选中,不可以在保留CUBA参赛资格的同时,参加CBA、CBL等职业性质的全国篮球联赛。遇到这种情况,运动员必须做出取舍。
很多NCAA球员没有读完大学就通过选秀进入NBA,CUBA是否能考虑球员发展和用人单位(职业俱乐部)的需要,允许大学生球员在校期间参加职业联赛,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与美国有很大不同,其中在学籍管理制度方面,美国取学分制,学生只要修满所需学分就可以拿到学位证书,对在校学习年限并无硬性要求,弹性空间很大;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行学年制,某些高校推行的学分制并非完全学分制,而是在学年制基础上的学分制,在校学习年限最多可以延长2年。因此,美国的大学生球员可以中断学业加入NBA,并利用业余时间修完剩余学分,拿到学位证书,我国在校大学生除因病休学外,必须在国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相关科目的考试,才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大学生球员在校学习期间同职业俱乐部签定劳动合同,成为职业球员,应当视为自动退学;第二,凡根据《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以短期交流形式代表体工队、俱乐部参加CBL、CBA等职业篮球联赛的大员,视为自动放弃CUBA联赛参赛资格。NCAA联赛对此有更加明确和严格的原则性要求,包括对业余和非业余的明确界定和详细解释,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联赛的公平、公正和业余体育赛事的纯洁性。
因此,有条件的大学生球员在校期间是否有机会参加职业联赛,取决于所在学校和个人意愿,CUBA联赛组委会确保所有大学生球员获得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参与CUBA联赛的权益。
中国篮球协会是什么级别
中国篮球协会现在没有级别;原来的篮球管理中心(中国篮球协会)是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篮球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正厅级别编制。现在中国篮球协会已经改革,实行“管办分离”,成了民间机构,无行政编制。
中国篮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和篮球管理中心同属一个机构,不具备行政级别,隶属体育总局管理。中国篮球协会不属于官方身份,所以不存在级别。根据最新版《中国篮协章程》规定,姚明对篮协拥有绝对的决策权、领导权以及人事任命权。
中国篮球协会(ChineseBasketballAssociation)成立于1956年6月,简称"中国篮协"(CBA),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篮球协会、各行业篮球协会及解放军相应的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组成联合组织。
现任领导为:姚明,副:刘景远、宫鲁鸣、刘克军、李金生、梁志斌、阿的江、王立彬、靳伟、杨桦,秘书长:白喜林
CBA是由中国篮球协主办的跨年度主客场制篮球联赛,中国最高等级的篮球联赛。CBA联赛原名为中国篮球甲级联赛,系原国家体委篮球处主办的比赛,所以CBA联赛的性质和改革方案都需要由体育总局批准,中国篮协也只能执行体育总局批准的那份管办分离方案。
由于篮球在中国越来越受到青少年和大众的关注,中国篮球协会的重要性逐渐得到了认识和重视。中国篮球协会的宗旨是发展篮球事业,推广篮球文化,提高全民健身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
中国篮球协会成立于1956年,其前身是“中国篮球运动管理委员会”,初期只负责篮球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后来逐渐转向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和推广。在中国篮球协会的领导下,篮球运动在中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从最初的小众运动逐渐发展成为全动。
当前,中国篮球协会下设有多个部门,包括竞赛部、裁判部、教练员部、技术委员会、学校篮球部、社会篮球部等。这些部门分工明确,各自负责不同领域的工作。同时,中国篮球协会也积极参与国际篮球组织的活动,与各国篮球协会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
尽管中国篮球协会不具备行政级别,但其在篮球运动方面的影响力和作用不可小觑。通过组织和管理各类篮球比赛,举办各种篮球培训和教育活动,以及推广篮球文化,中国篮球协会为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中国篮球协会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推广全民健身理念,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国篮球协会为中国体育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在未来的篮球发展中,中国篮球协会应更加注重基层篮球的普及和推广,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发掘,为中国篮球的未来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国篮球协会章程》第二条
中国篮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篮球联合会相应的国际篮球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中国nbl是什么级别的联赛
中国nbl是国内最顶级的联赛。
全国男子篮球联赛(The 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简称NBL,NBL联赛隶属于中国篮球协会三大联赛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第一个“管办分离”的国家顶级联赛。
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中国职业篮球联盟联赛(CNBA)。2004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正式成立,成立之初称为中国男子篮球联赛(CBL)。联赛于每年5月开赛,是中国男子职业篮球唯一的夏季联赛,也是中国两大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之一。
2023年02月20日,广西威壮卫冕2022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总冠军。
赛制规则
1、常规赛:(两周五赛)所有参赛队伍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常规赛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出现积分相等的情况,则按照2014年《篮球规则》的规定排定名次。
2、季后赛:(一周三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用交叉淘汰赛,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用三战二胜制(1-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总决赛用五战三胜制(1-2-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2005年6月,中国篮球协会通过全国篮球工作会议出台《2005-2008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规定在接下来的3个赛季里,只有陆续具备其中50条准入标准的俱乐部,经篮协准入评估小组评估合格,才有资格参加CBA联赛。
NBL联赛每年的升降级制度是由中国篮球协会制订为准入制,并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共同商讨最后的升级资格。必备的两个条件为:一、连续两年夺得NBL联赛前两名的球队可以申报;二、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2000万资金的俱乐部,必须有固定的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等条件才可申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全国男子篮球联赛
《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整个的,想要,谁可以帮忙?
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中国篮球协会于2005 年 月 日发布)
第一条 为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中国篮球协会及其会员、各级篮球联赛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商业,促进中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篮协特指中国篮球协会及其授权单位。
第三条 联赛指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联赛)、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WCBA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如有必要也包括其他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各级篮球联赛。
第四条 球队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篮球运动队 。
第五条 运动员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球队的球员。
第六条 运动员个性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显示其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及其他可辨认的个性特征。
第七条 运动员球员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以任何形式涉及或展示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之间关系或联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及其他可辨认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参加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的任何活动及中国篮协组织的其他活动的个人形象或特征、运动员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球队统一装备的个人形象,以及运动员以中国篮协、联赛、球队运动员名义和(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其他个人形象或特征。
第八条 运动员集体特征指同时显现或使用的三名(含)以上运动员的姓名、昵称、签名以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有关的形象等其他可辨认的集体特征,包括由运动员单个形象组合而成的群体形象,但该组合不得特别突出其中一人特征。
第九条 个人赞助协议指运动员个人与他方签署的授权他方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并收取使用费和(或)赞助物品的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 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指正在中国国家篮球队集训的球员。如在非集训期间,则指在最近的上一个集训期内入选国家队和/或国家集训队的球员。
第十一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的使用权仅限于中国篮协或联赛各类公共关系及市场开拓活动。在征得运动员书面同意并向运动员支付合理费用的情况下,中国篮协方可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
第十三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集体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关、宣传、推广、市场开拓、包装、销售等。
第十四条 中国篮协授权球队享有其所属运动员集体特征的使用权,但使用范围仅限于球队的各类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不得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并且在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与联赛赞助商相竞争的品牌的名称、标志、广告或其他表现形式。球队冠名赞助商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在获批准后可将该球队运动员集体特征用于产品的推广、销售、包装等。
第十五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联赛比赛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或其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运动员球员特征或运动员集体特征,运动员应真诚予以配合。由此而产生的照片、、录像及印刷品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为中国篮协独家所有。
第十六条 球队和运动员须参加中国篮协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每年不超过8场)和由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出席的赞助商推广活动(每年不超过6次),并有义务无偿参加中国篮协和联赛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在履行本条要求外,还须另行履行国家队的相关商业比赛和推广活动义务。
第十七条 除遵守本办法第十六条外,运动员还须参加球队合理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或活动,并有义务无偿参加球队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与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相冲突。
第十八条 中国篮协在开发销售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的特许球服及装备的同时,有权销售某个运动员所穿着的含运动员姓名、号码等标识的联赛队服等装备的原版复制品。
第十九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自行开发销售或授权他人开发销售含带运动员球员特征的杯子、徽章、海报、球星卡、邮票、电话卡、三角旗、玩偶、贴纸等联赛和球队标志产品,并在相关产品上显示赞助商标识。但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国篮协应在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标志产品上的同时,将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商的标识从标志产品上移除(球星卡生产商的标识除外):
(一)运动员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签有许可某特定产品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的赞助协议。
(二)该协议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仍然合法有效(仅限于该原协议,而不包括其后续协议)。
(三)运动员个人赞助产品与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产品相冲突。
(四)运动员已经按照本办法按时并完整地向中国篮协提交真实、准确的有关个人赞助协议。
第二十条 中国篮协有权为中国篮协和(或)联赛设立的奖项签署赞助协议。运动员须接受中国篮协和(或)联赛所颁发的奖项,并出席相关颁奖活动,无论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是否直接或间接禁止其参与相关颁奖活动。中国篮协和(或)联赛奖项赞助商可以适当方式(如祝贺广告等)宣传运动员获得该奖项或被提名的事实,并可在其宣传推广中合理使用运动员作为获奖运动员或被提名运动员的比赛和受奖形象。
第二十一条 中国篮协赞助商或授权人不得在鞋类产品中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二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和运动员球员特征时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球队在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时也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
第二十三条 运动员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性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不得侵犯中国篮协及联赛、球队商业权利和知识产权,包括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及中国篮协、联赛、球队的名义、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球服等。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形象,或与运动员身份、行业特征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尤其不得从事与烟草、烈酒产品有关的广告宣传。
第二十五条 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协议须通过中国篮协注册经纪人经办,并报经其所在球队批准后方可签署。国家队现役运动员还须在此基础上另报中国篮协批准方可签署。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应在本办法发布后进行第一次注册时,作为注册文件的附件,向中国篮协申报其已签署的全部个人赞助协议的完整文本,并同时注明经纪人姓名、号、电话、手机、传真、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中国篮协有责任对运动员提交的个人赞助协议严格保密。运动员在注册期内新签署个人赞助协议(包括新签署的和续签的协议)的,应于签署后十日内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篮协相关规定、办法的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中国篮协有权不承认其中某些条款或整个协议的效力,并要求运动员修改或取消协议。对于未及时申报个人赞助协议或弄虚作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不承认其个人赞助协议的效力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于以上原因使运动员无法履行个人赞助协议而造成的损失或法律纠纷,将由运动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训练和出席新闻发布会,应按规定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提供的全套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服、训练服、热身服、运动外套、运动鞋、护腕、包等配件),并不得擅自改变或覆盖服装或装备上的任何名称、标志、图样的任何部分。运动员拟按个人赞助协议要求穿着指定品牌运动鞋时须符合中国篮协和联赛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运动员服从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关于运动员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办法,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除遵守本办法外,还须另行遵守国家队有关规定和办法。 中国篮协充分尊重运动员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有关规定和办法不相冲突的商业承诺。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警告并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外,还将视具体情节,给予5000-20000元/次的罚款,依次累计。对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恶劣或拒不改正的,中国篮协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运动员资格。对于因运动员违反本办法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联赛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运动员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相矛盾或冲突之处,或本办法未提及之处 ,按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篮协。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昌少儿篮球比赛年龄
8至12岁。
中国小篮球联赛,是中国篮球协会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扩大中国篮球运动的群众基础,储备篮球后备人才而打造的全国性少年儿童篮球赛事。2018年中国小篮球联赛将于4-6月开赛,中国小篮球联赛面向8至12岁的学龄儿童,划分U8、U10、U12三个年龄组分别比赛,以中国《小篮球规则》为执裁依据。比赛形式、比赛器材、参赛人数等多个方面都有别于常规的五人制篮球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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